分類:投稿 作者:佚名 來源: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:2023-05-09
印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一、什么叫印刷業?印刷業的范圍包括那些?印刷業是指使用機械、激光、化學刻版技術,印刷或復印各種書報、文件、圖表、證件、證書、證券等行業。我國是發明印刷術的國家,自從漢朝的畢升發明活字排版后,印刷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。現代科學技術在印刷業中也得以廣泛應用,如照像排版、激光照排等。隨著我國經濟的騰飛發展,電腦技術的普及應用,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現代化印刷系統將普及印刷行業,發揮出極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。凡是以營利為目的專營或兼營排版、制版、裝訂、印刷、復印、影印、油印、打印等業務的單位和個人,都屬于印刷業,列入特種行業納入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的范圍。對于擁有印刷設備,且不對外從事商業性印刷業務的單位或個人,不屬于特種行業管理范圍。二、印刷企業治安管理的重要性表現在那些方面?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,印刷業的發展很快包裝印刷管理,印刷、復印涉及的范圍和內容也日益廣泛包裝印刷管理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印刷業印刷、復制淫穢、反動、迷信宣傳品,甚至有價證券、機密文件等;還有的印刷業大量印制盜版音像制品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;以及非法印制優質、名牌產品的包裝裝潢印刷品,造成非法出版物泛濫,妨礙精神文明建設,混亂了音像市場的管理,也是假冒偽劣產品滿天飛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所以,加強對印刷業的治安管理,打擊處理非法出版印刷活動具有很大的重要性。(一)嚴厲查處,打擊重大非法出版活動,維護社會治安。“管不住印刷行業,就管不住非法出版活動。”公安機關必須加強對印刷行業的管理,及時查處打擊無證印刷和盜印活動,對制作、販賣、傳播
反動、淫穢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依法嚴懲,從根本上切斷非法出版活動的源頭。(二)保護合法經營,取締非法經營,保障印刷業的健康發展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重大非法出版活動,對無證經營、違章經營的印刷企業予以取締,保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,使印刷企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。(三)確保國家秘密安全,確保生產安全。通過印刷業的治安管理,指導督促印刷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,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定,及時發現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加以整改,保證國家秘密的安全,保證生產的安全,避免給國家和集體造成嚴重損失。三、經營印刷業必須遵守哪些事項?(一)經營印刷業的單位和個人,必須遵守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保證合法經營,嚴禁非法經營,既要講求經濟效益,又要講求社會效益。(二)嚴格按照核發的經營范圍經營,不準超范圍經營。(三)禁止印刷含有反動、淫穢、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內容的出版物、包裝裝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。四、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適用哪些印刷品的印刷經營活動?2001年7月26日國務院令頒布并于2001年8月2日起施行的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,適用于以下印刷經營活動:(一)出版物。包括報紙、期刊、書籍、地圖、年畫、圖片、掛歷、畫冊及音像制品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。(二)包裝裝潢印刷品。包括商標標識、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紙、金屬、塑料等的印刷品。(三)其他印刷品。包括文件、資料、圖表、票證、證件、名片等。本《條例》所稱印刷經營活動包括經營性的排版、制版、印刷、裝訂、復印、影印、打印等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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